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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和失效有何区别?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2023-04-13 11:20:43 来源:巴中在线

一、

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和失效有何区别

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是指权利义务的履行停止,而失效指的是合同自始无效。二者的区别如下:

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同

无效合同指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条件,合同关系不应成立;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消灭已经生效的合同。

2.合同效力不同

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对合同效力提出主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也有权确认合同无效;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出现了终止合同的法定的事由,当事人行使权利使合同关系消灭,国家不主动干预。

3.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合同自始无效,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主要是对将来失其效力,即合同不再履行,只有某些被解除的合同溯及既往。

二、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应该承担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找法网提醒您,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赔偿对方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

合同终止的条件

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合同解除;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互相抵销或者归于一人;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债务人已经将标的物提存等。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标签: 合同到期 自然终止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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