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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提交证据吗?

2023-05-16 10:11:22 来源:法制网

一、专利补正书怎么写

1、补正书的专利号必须一致,这是授权前唯一标识申请的手段。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2、补正书的发明名称一般来说是原申请时的名称,但如果是须不正的刚好是发明名称,则只需要写将发明名称由什么改为什么。

3、补正内容的填写:要删除的内容和改正的内容可以分在两条补正内容中写明,这样比较清晰,也容易表达。如果你有申请文件的复印件,那么在上面标出修改对照内容,扫描成图片作为附件发送。

4、申请文件的复印件:如是电子补正则可以不提交这个文件了。

5、表格放不下的时候,直接在表格里面填写"见附页",然后用附件的形式写,写明第几页第几行,修改前后的内容即可,而且修改前的内容,不一定要全部抄上去,不需要修改的内容用省略号表示即可

6、附图的修改:修改前什么问题,修改后消除了什么问题,写上就好,然后提交替换页的时候,在修改前的图上标示修改的地方。

二、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举证期限

1、请求人举证期限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

(1)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或者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

(2)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

2、专利权人举证期限

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提交证据,但对于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补充。

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对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具体说明。

专利权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

三、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应该怎么办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专利权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和分析他人提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主要理由,有针对性地准备和撰写答辩意见陈述书。专利权人应该认真阅读和理解对比文件,分析自己的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之间的本质区别,然后来确定对方提出的理由是否成立,是否会破坏本专利的专利性。同时,专利权人分析对方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和充分等。

标签: 补正书的专利号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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