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所谓的认购书,就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数量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那么,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签订房屋认购书必须购买吗
签订房屋认购书不是必须购买。但是如果认购书根据法律规定被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需要按照约定进行买房。如果随意反悔,应根据认购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在法律上被定性为预约,那么通常情况下要交付一定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担保,如果买受人不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其交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如果出卖人收受定金,不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那么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丧失定金的情况下,不再购买商品房。
三、签了认购书定金没退,还要交违约金吗
签了认购书定金没退,不需要交违约金。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所以,定金不退,不需要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