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贷款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相关资料图)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有城市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额度,最好不要轻易动用。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二、买房贷款办理流程是:
1.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
6.开立账户。
7.支用贷款。
8.按约还款。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
三、找法网提醒您,办理买房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