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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吉林7月3日电(通讯员田佰朋)近日,吉林省舒兰市检察院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检察官们走上街边、走进校园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各位同学,如果你在照相馆拍了写真,后来却发现照片被印成了宣传单,这种情况可以维权吗?”
“可以!这侵犯了我的肖像权!”
“这位同学回答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使民法典能成为未成年人的“护身宝典”,让法治精神根植在孩子们心中,舒兰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园,集中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讲授法治课,用一个个贴近未成年人日常生活的案事例讲解民法典,并发放了宣传手册。
此次集中宣讲中,检察官先后走进了辖区10所学校,共计发放宣传册100余份。
“房屋产权遇到纠纷怎么解决?之前借给别人的钱到期没有还怎么办啊?这些问题的答案民法典都能告诉你!”
除了走进学校,舒兰市检察院检察官还来到了人流量密集的文化广场,解读民法典中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老百姓讲解了民法典相关规定。现场群众认真地听着普法介绍,不时提出疑问,检察干警耐心地一一作出解答,现场气氛热烈,直至活动结束共发出普法宣传单200余份。
下一步,舒兰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好检察普法阵地作用,更多地走进农村进行普法宣传,帮助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解决生活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