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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医疗美容门诊部牙科主治医师蒋某某,利用他人对医生的信任,采取非必要的身体检查对一女性顾客实施猥亵。近日,经当地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犯强制猥亵罪,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禁止从事医疗及相关工作。
根据2022年10月30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本案就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进而由法院审理判决的。通过此案也要推动各地区医美机构落实防治性骚扰的规章制度。医美行业本应是塑造美丽的产业,然而猥亵事件的发生揭示出了其内在的丑陋面。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关注和协同努力,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性骚扰问题,保障患者的权益,让医美行业焕发出真正的光彩。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方法对男女进行猥亵的犯罪行为。在实际当中,女性顾客在医美机构接受服务时,经常单独身处封闭空间,有的甚至处于麻醉状态毫无意识,而大部分医美机构未建立性骚扰防治制度,具有一定隐患。而一旦构成强制猥亵罪,那么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以下刑事处罚: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禁止从业令是《刑法》第37条之一规定的内容,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本案中,蒋某作为一名牙科主治医师,他利用医美人员对医生的信任,采取非必要的身体检查借此猥亵女患者,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违背了医生职业道德,依法应对其从业范围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