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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的生效日期怎么算?判决书有哪些内容?

2023-05-05 14:01:27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拿到判决书后怎么办

拿不到判决书,可以致电法院询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二、判决书的生效日期怎么算

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的是二审终审,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各有不同。

1.民事一审判决书。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2.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3.刑事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4、二审判决。二审终审制度的意思就是二审就是最后一次审判,二审是没有上诉的。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

三、判决书有哪些内容

判决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上诉期间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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