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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发行新股须进行哪些审批?

2023-05-23 10:43:00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怎么处理

1、开临时验资户

企业需要到开立基本户的银行去开一个验资户,这个账户只是临时的,专门用来验资缴注册资本,本质上还是一个存款账户,就跟企业新注册时开立的验资户一样。开验资户需要的材料较多,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出资人身份证、股东会决议等。验资户开立好以后,出资人将出资额打入到账户中,银行出具缴款证明。

2、出具验资报告:选择合适的会计师事务所,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协议,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要求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涉及的材料包括:银行征询函、现金缴款单、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新股东身份证明等。

3、变更营业执照:完成注资和验资两大步骤以后,基本上可以去变更营业执照。增加注册资本,必然会引起注册资本数额的变化,而注册资本必须记载于营业执照中,因此增资以后营业执照必须变更。变更营业执照需提交验资报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

4、变更税务登记:注册资本增加后,需要持新的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做变更登记。虽然现在已经实行三证合一,不存在变更税务登记证的说法,但是仍然要去备案,这样方便日后开展工作。

5、验资账户销户:完成变更以后,最后要做的是注销验资户。注销验资户仍然是要开户行办理,需要的资料有验资户印鉴卡、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公章、预留印鉴等。注销验资户之前,需要先将账户里面的资金转入到公司基本账户中,这时候的验资户已经没有作用,一般都需要注销。

完成以上几个步骤后,基本上增加注册资本已经办理完毕。不过,现在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这种情况下增资比较简单,如果不是实缴资本,直接去工商局做变更即可,但是一定要在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决议中注明认缴增资的额度。

二、注册资本需要验资吗

1、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例如你想注册100万的公司,注册时直接写注册资金100万,出资时间写2045年。这样在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到2045年再实缴出资即可。当然也可以写其他注册资金和出资时间。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的最低金额标准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的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也就是说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经营者风险自担。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也就是说这次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注意:认缴制注册公司并不是说注册完公司之后就不用进行缴纳了,依然是需要缴纳的,就算暂时没有缴纳完成,公司发生债务,股东也会被要求按照其持股比例承担债务法律责任。所以有条件早实缴早好。

全国范围内都已经实施了认缴制,但有下列特殊要求的除外:

(1)要进入资本市场的需要。例如沪深交易所上市、新三板挂牌等,这个时候需要验资的。

(2)某些特殊行业的企业注册公司时是需要前置审批的,也就是需要实缴的,如证券公司、高级别的建筑企业等。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在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予以扩大,增加公司实有资本总额的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主要途径是股东增加出资,情况比较简单;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增加注册资本,也可以将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情况比较复杂。下面主要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和要求。

(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董事会拟订增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议内容应包括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二)增量发行新股应符合法定条件。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发行新股须进行审批。

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四)进行公告。

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表。

(五)公积金转增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15%。

(六)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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