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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旷工被辞退,我还可以得到应有的工资吗? 环球通讯

2023-04-05 11:16:46 来源:法问

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所属单位职工职务的法律制度。辞退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公司原因,如大范围裁员、组织机构调整等;二是个人原因,工作不称职、危害公司利益等。对于公司方面的原因应当向员工做好解释工作,并表示日后重新欢迎员工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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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我是实习生,在正规公司上班,我从3月1号开始旷工三天,那我就被辞退了!我还能完整的得到2月份工资吗?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有权威的回答!

重庆联益律师事务所徐婕律师解答:

因旷工被辞退,工资应按出勤结算,但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职工因为旷工被辞退,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出勤一次性结清工资。

徐婕律师补充:

旷工,是指无正当理由,既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出勤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职工因为旷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劳动者当月工作了多少天,就必须发多少天的工资,旷工的时间不应扣发工资,如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最多只能扣除当月工资的20%。

徐婕律师总结:

旷工是严重的违纪行为,旷工期间可以计算工资,但不可以扣发工资,而且因多次旷工,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劳动者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制度。

标签: 用人单位 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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