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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离婚时一方要求返还嫁妆怎么处理? 天天微速讯

2023-04-05 18:27:41 来源:法问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父母为了怕自己的女儿到婆家受委屈,就会尽量多的给予女儿嫁妆,在他们认为这是对女儿的赠与,所以生活中应“看好”自己的嫁妆,否则有可能转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要平均分割了。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要求返还彩礼和嫁妆的纠纷是比较多的,婚嫁之中,男方要送彩礼,女方要陪送嫁妆,这在大部分地区属于传统习俗。一方离婚,彩礼和嫁妆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离婚时嫁妆是否需要返还呢?

网友咨询:性格不合想离婚,嫁妆应如何处理?


(相关资料图)

我老婆以与我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并返回她娘家陪嫁的嫁妆。因嫁妆是我们领取三个月后,她娘家陪嫁的,请问是否应该予以返还?

四川义立律师事务所杨士俊律师解答:

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该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予以赠与的赠物,属于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应当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则应理解为对夫妻二人共同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判断嫁妆应如何处理,要根据嫁妆给付的时间和登记结婚的时间来进行认定,故本案中,你老婆的嫁妆无需返还,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杨士俊律师解析:

一、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

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立法,现在一般的处理方式认为嫁妆是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通过上面内容的讲解,我们知道目前我国尚未对嫁妆有过统一的立法,而实践中通常认为嫁妆是赠与行为,此时就需要区分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夫妻两人的赠与,然后才能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杨士俊律师补充:

二、离婚时一方要求返还嫁妆怎么处理?

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1、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 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3、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杨士俊律师总结:

嫁妆是指在结婚时,女方父母出于对女儿的疼爱,陪送的房子、首饰、家电、汽车等财物。解决离婚嫁妆能否要回,首先需要确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女方的嫁妆。因此,在离婚嫁妆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 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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