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两个月期满后仍未侦查完毕,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后,侦查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后总共期限为3个月。如果存在以下特殊原因,导致案件无法在三个月内侦查终结,则经过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定或批准,侦查期限可以再延长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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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2.犯罪发生地是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取证困难,案情复杂,案件重大;
3.涉及犯罪集团的重大案件;
4.犯罪涉及的事实、证据广泛复杂,取证困难,且案件重大。
如果侦查期限按照上述规定延长至5个月后,公安机关仍不能侦查终结,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经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定或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至此,侦查期限最长为7个月。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应当区分具体情况。
自诉案件可以撤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
3.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