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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规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收养需携带哪些材料办理?

2023-04-23 08:42:22 来源:税法网

收养人规定的法定条件有如下:

1、必须得年满三十周岁;

2、原则上需膝下无子女;

3、原则上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4、需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

不过,无配偶者收养孩子时,如果是男性收养异性孩子的,那么还要求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要在40周岁以上。

确定符合收养人的条件后,收养需携带以下材料办手续:

1、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确有经济条件收养;

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能够确认收养人具体情况,证明其确有收养要求;

4、收养人的体检报告,证明其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5、身份证和户口簿;

6、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收集整理好以上的证明材料后,收养人需要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并且收养关系从被登记之日起成立。

因此,无配偶者收养孩子时,其实只要满足一般收养人的条件即可,满足相应的年龄条件、抚养能力等。不过,如果有收养人隐瞒真实情况,比如不满足法定的年龄差的,那么谎报收养材料办理收养手续的,将会被认定为收养无效。如果已经成功办理了收养手续的,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标签: 收养人规定的法定条件 收养需携带办理手续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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