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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买房了能要回定金吗条件有哪些 买房定金的特征是什么?

2023-04-21 10:43:13 来源:法务在线

不想买房了能要回定金吗

购房后购房人毁约不想要了一般不能要回定金,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无法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能要回定金,售房人毁约导致购房人不想要了,能要回双倍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买房定金的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购房定金随着购房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购房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购房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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