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法 > 合同变更 >

公司辞退孕妇如何赔偿标准?怀孕了不辞职一直请假可以吗?

2023-05-09 10:20:29 来源:法制法律网

公司辞退孕妇如何赔偿标准?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 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7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8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补缴相应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10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怀孕了不辞职一直请假可以吗?

可以的,

1、请病假 如果你感觉怀孕后出现了各种不良反应,导致自己异常难受,或者医生告诉你必须好好休息保胎的话。那么,你就可以向公司申请假期,时间长短依照公司的想法来决定,倘若公司比较仁慈,或许能准予你请长假,比如不允许时间太长的话,那也没办法。

2、请事假 这种假期的时限不会太久,而且还需要提出各种合理的理由,单位才会同意你休息,否则,无故不来上班只能按照旷工来处理。所以说,如果情况不是特别紧急的话,可以按照事假来休息。3、请产假 如果单位同意的话,怀孕到七个月的时候,你就可以申请产假了,这个期间比较长,可以一直延续到出月子。而且产假是法律允许的,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所以妈妈们可以有大量时间陪宝宝。如果生完宝宝后,情况还是有困难,可以申请哺乳假,只要单位同意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标签: 孕期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长期请假
延伸阅读: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保险法

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