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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大额现金交付如何认定?出借人对大额现金交付事实的证明要如何做?

2023-04-24 09:27:52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大额交易报告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二、民间借贷大额现金交付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大额现金交付的认定主要通过民间借贷案件的举证责任、出借人对大额现金交付事实的证明应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以及对于大额现金交付的事实需要综合全案证据及当事人陈述审慎认定。

三、出借人对大额现金交付事实的证明应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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