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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有什么?

2023-02-22 18:36:52 来源:法问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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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有什么?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黄海邻律师解答:

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2、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3、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黄海邻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劳动纠纷。企业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可以要求企业承担责任,也可以和企业协商,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黄海邻律师简介

黄海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业务领域为民商事诉讼,拥有公司法领域、建设工程争议解决、金融批量案件等多类型案件处理的经验,且为多家政府机关、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标签: 用人单位 规章制度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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