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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行使知情权能查阅几次?

2023-02-23 08:12:00 来源:法问

自然人或法人基于对公司的投资行为,公司成立了,投资人就成为公司的股东,也就享有了股东权利,简称为股东权或股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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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股东行使知情权能查阅几次?

北京市和本律师事务所杨光文律师解答:

对于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法律并未禁止股东只能查阅一次为限,在股东行使知情权时,股东此前曾经查阅、复制公司资料的行为,也并不必然导致其之后对同一事项知情权的丧失。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北京市和本律师事务所杨光文律师解析:

股东权利内容有:

(一)股东身份权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二)参与决策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四)资产收益权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知情权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六)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八)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杨光文律师简介

和本律所高级合伙人,执业10余年以来在民商类案件、刑事诉讼类案件等领域,有自己独特的办案手段及方法,深刻的洞察力与缜密的剖析能力处理案件,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赢得业界和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标签: 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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