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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能否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全球讯息

2023-02-27 18:36:03 来源:法问

很多夫妻在购买房屋时,或为规避赠与或继承时要缴纳的税费,或考虑到家庭破产风险等,选择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可一旦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就成为了重点。离婚时能否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离婚时能否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律师解答: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着重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是真的想赠与还是只是借名。若夫妻二人有将案涉房屋赠与子女的真实意思表示,大部分法院则会将房屋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债务时考虑子女的份额,以共有财产分割处理。但倘若夫妻二人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对此证据充足的,则案涉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务时不考虑子女的份额,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律师补充: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接受赠与时,应由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父母代理或者经其父母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接受赠与这类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故,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全款购房,将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或代签购房预售合同的,通常可认为系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处分,将其赠与未成年子女,且不需要未成年子女作出接受的明确意思表示,赠与关系即可成立,未成年子女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但要注意的是,上述行为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比如夫妻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清偿债务。若夫妻在婚内有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房屋的合意,一方在离婚时对上述房屋主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求予以分割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不过,虽然父母离婚时无权处分该房产,但父母离婚后,父母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与孩子共同生活在孩子名下的房屋中。

标签: 未成年子女 未成年人 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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