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加,关于著作权纠纷的案件也不断增加。其实想用一个作品的版权,完全可以做著作权许可和转让,没必要冒着吃官司的风险偷偷用别人的作品。什么是著作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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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什么是著作权的转让?
律师解答: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中财产权的转让,包括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著作权的全部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一切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著作权的部分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一项或几项权利转让给他人,著作权人仍享有未转让的著作财产权。在著作权可以转让的国家,著作权只有财产权可以进行转让,而人身权是没有办法进行转让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著作权转让必须是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即任意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律师补充:
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人称为受让人。转让著作权后,转让人丧失转让的权利,受让人获得转让的相应权利,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包括: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与著作权人订立转让合同后也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著作权如同物权一样,具有绝对排他的性质,是绝对排他的权利,应当排除任何人的侵害,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害和妨害的义务,善意受让人或被许可人也不例外。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 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