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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什么?|今日快讯

2023-02-28 15:19:04 来源:法问

在处理离婚问题时,财产分割往往是大部分争议的焦点,那么法律除了规定夫妻财产平等分配之外,还规定了哪些要考虑的原则呢?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什么?

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当事人可以协商处分自己的财产。同时,约定优先于法定有利于减少家庭矛盾,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1)主体为合法夫妻。(2)财产形成时间为婚姻存续期间。(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律师补充:

离婚分财产分割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给予补偿原则;(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六)侵害共同财产的惩罚原则。

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并非一方即可决定。如果双方经协商能达成一致的,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都可以按双方协议结果处理分割共同财产。男女平等原则是将夫妻共有财产调整分配,达到夫妻在双方取得财产的价值上完全对等或大致相当的效果。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和保护妇女权利,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经济收入贡献少应少分的观念是错误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如果是由于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 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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