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

今日关注:抵押期限届满,抵押权是否失效?

2023-03-01 08:32:26 来源:法问

在借钱给对方时需要和对方签订借款合同,这个合同里面基本上都会约定对方还款的最后期限,在这个期限之内还款基本上就没有事情,如果到了时间还不还款,可以直接抵押对方财物。


(相关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抵押期限届满,抵押权是否失效?

律师解答: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公司股权转让方的法律义务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抵押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不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

律师补充:

抵押合同对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的期限无须特别规定,依照主债务合同作相应规定即可。在最高额抵押中,虽然合同债务是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连续发生,且部分合同债务已在该期限内被实际履行,但主债务合同仍须规定全部合同债务在特定的日期以前履行完毕,抵押合同也须相应规定全部合同债务履行完毕的时间。抵押合同规定合同债务履行的期限实际上是确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条件,合同债务超过履行期而未受偿的,抵押权人即有权要求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不会因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抵押期限到期而消灭,应及时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并行使抵押优先受偿权。抵押权消灭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主债权全部清偿、抵押权实现、抵押物消灭等,登记机关登记的抵押期限到期不会导致抵押权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标签: 合同债务 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
延伸阅读: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保险法

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