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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实时:医疗损害有哪些构成要件?

2023-03-01 15:32:16 来源:法问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现实的医疗过程中经常会产生一些医疗纠纷,甚至矛盾激化引起医患之间的冲突。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

医疗损害有哪些构成要件?

律师解答:

医疗损害责任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其责任构成要件也不相同。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医疗产品责任,过错不再成为责任构成要件,只需审查医疗产品质量问题、患者是否发生损害后果以及两者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责任原则下的诊疗损害责任、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及侵犯隐私权责任均需审查以下四项构成要件。(1)审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是否实施诊疗行为。(2)审查患者是否发生损害后果。(3)审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医疗过错。(4)审查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律师补充:

《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对医疗行为的特点、患者权利等考察,可以认为,医疗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实质上是对患者人身权的侵害,不只是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还有亲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受到的侵害,如此才符合《民法典》中“人身”的真正含义。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根据医疗损害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的,另外由于医疗事故赔偿与一般的事故赔偿也是存在极大的不同之处的,特别是赔偿标准和赔偿项目就有极大的不同之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医疗事故情况而定。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如果同时存在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是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是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

标签: 医疗机构 构成要件 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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