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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交通事故肇事方承担哪些费用?

2023-03-02 18:32:10 来源:法问

交通事故受伤,这个无妄之灾也许能摧毁一个幸福家庭。然而雪上加霜的是,受害者在车祸后难以获得赔偿。交通事故肇事方承担哪些费用?

法妞网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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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方承担哪些费用?

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车辆损失费、扶养费、赡养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多达15项,但不是每个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都有这15项。每个个案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是不一样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委托交通事故方面的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和计算。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司法鉴定产生的鉴定费用为间接损失,不属于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应当由肇事方承担。

律师补充: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如果肇事车辆有买保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有商业险,在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没有商业险的,要求肇事方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标签: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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