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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优先权的条件有哪些?

2023-03-04 18:13:06 来源:法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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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优先权就是为了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申请人可以优先享有授予专利的权利,但必须要在法定的时间内申请。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专利优先权的条件有哪些?

魏妮娜律师解答:

专利优先权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优先权原则在各国专利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各国专利制度仍然彼此独立的状态下,该原则是使申请人能够在世界各国就其发明创造获得专利保护的重要保障。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包含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确定本国专利优先权的条件:(一) 在中国首次申请。(二) 技术主题相同。(三) 未要求过本国优先权。

魏妮娜律师补充:

优先权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请求书应当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以及原受理机构的名称。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构证明。依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与该受理机构签订的协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过电子交换等途径获得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申请人提交了经该受理机构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在请求书中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的,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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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专利申请 专利优先权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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