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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小股东如何正确行使分红权?

2023-03-04 18:35:27 来源:法问

股东对公司出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分红收益。因此,股东分红权是股东最重要的自益权之一。但在实务中,股东分红权,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分红权的保护存在一定难度。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公司中小股东如何正确行使分红权?

魏妮娜律师解答:

股东分红权,即股东的盈余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利润分配权是股东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或限制股东的分红权。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行使分红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即在扣除税款、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之后公司还有剩余利润可分配。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

魏妮娜律师补充:

一般情况下,公司利润如何分配属于公司自治范畴,排除其他任何主体的干涉,包括人民法院。因此,只要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是依公司法规定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会议程序作出的,即为有效,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司法也应对此予以肯定。无论支持或者反对的股东均应遵照执行。

若认为公司股东会不予分红之决定无正当理由,且明显构成对小股东分红权之侵害时,小股东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项不予分红之股东会决议,力争重新通过分红之决议。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公司法理论认为,从法律关系上来讲,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是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现身的。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权力机关,其行为当属于公司行为,因此,关于分红纠纷以公司为被告合乎一般法理。

标签: 股东分红权 股东大会 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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