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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出轨方如何维护合法权益?_当前快播

2023-03-05 18:17:39 来源:法问

婚姻中的忠诚义务不仅是基本的道德义务,在我国法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原《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出轨,与婚外第三人产生不正当关系,不仅违背了基本的道德,也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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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被出轨方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黄颖律师解答:

“出轨”一词源于交通名词,后来该词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即夫妻一方或双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存在通奸、与他人同居、卖淫嫖娼、重婚等行为。夫妻相互忠实是婚姻关系的本质要求,也是维护家庭关系稳定的基础,而出轨无疑是以这种要求背道而驰,“被出轨”方往往遭受精神与物质双重伤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在婚内出轨案件中,无过错方应当对“被出轨”这一事实举证证明,例如:可以体现一方出轨的录音录像、一方出轨后书写的保证书或悔过书、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等,此处应注意的是证据形式及来源应当合法,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对于开房记录、执法机关的执法记录等由国家有关部门留存的证据,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黄颖律师补充:

夫妻相互忠实、互相尊重不仅是一项道德义务,更是法定责任,一旦有人违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越轨”、“下车”不但要承受道德上谴责,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若对“过错方”的上述行为举证证明往往是对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佐证。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以全部赔偿为原则,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损失大小等确定赔偿数额。

黄颖律师结语:

相识不易,相守更难,最后衷心祝愿天下有情人都能白头偕老。

标签: 婚姻关系 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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