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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世界视讯

2023-03-05 18:19:07 来源:法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黄颖律师解答: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行为。

主动公开的程序:首先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以方便公众查阅。其次是公开文本本身,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最后亦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进行政府信息的公开审查,涉及国家秘密之类的,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黄颖律师补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三种方式:(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2)通过信函、传真提出申请;(3)当场提出申请。可以通过上述任意一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务必要正确选择申请机关,并做好完善的取证工作,避免有关部门否认曾经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事实;申请事项的描述务必准确、全面,否则有关部门可以不予公开。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机关 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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