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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环球最新

2023-03-06 11:25:35 来源:法问

消费者最常用的维权方式就是想消费者协会投诉,可是消费者并不知道,消费者协会作为一个民间团体组织,并非所有的纠纷都能处理的,并非所有的投诉都可以受理的。消费者协会也有不能受理的投诉,这里面可能有程序原因,有法律原因,那么到底哪些投诉是消费者协会不受理的呢?


(资料图片)

法妞网友咨询:

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祁铈程律师解答: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请诉讼。(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祁铈程律师补充:

消费者投诉应该具备的内容: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收传真方式的投诉。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消费者协会对于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经营者之间的争议;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不属于《消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

标签: 消费者协会 合法权益 消费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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