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在建筑活动领域内,某些企业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虽拥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却没有与建筑要求相对应的能力。此时,他们会去寻找另一个可以与之合作的企业,从而形成“挂靠”的关系。那么挂靠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挂靠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李勇律师解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大都涉及挂靠的问题,所谓挂靠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其在建筑工程领域中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本质上是一种资质交换和利用行为,是无特定资质的一方通过向有特定资质的一方支付一定的对价而取得以有资质一方的名义参与特定经济活动的行为。挂靠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特点:一、挂靠人或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其施工能力以及责任承担能力不足;二、被挂靠企业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三、挂靠方向被挂靠企业交付一定的费用。四、挂靠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禁止性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应属无效合同。
李勇律师补充:
若因挂靠合同引起纠纷,一般应当注意判断挂靠合同是否有效,若有效,则进一步分析当事人是否能根据该挂靠经营合同维护自身权益。实践中,挂靠企业对外经营活动发生的债权债务,一般由挂靠企业和被挂靠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