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者在诉讼开始后,为了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面对争议财产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冻结、扣押、查封等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
(相关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什么是诉中财产保全?
刘瑞凤律师解答:
财产保全分为诉讼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法院立案后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而诉讼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在紧急情况下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并且提供了必要的担保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案件必须具有财产给付内容,只有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才会存在财产执行的问题,才有必要进行财产保全。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得将来判决可能难以执行或者可能造成当事人的其他损害。财产保全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依职权主动启动诉讼保全程序。
刘瑞凤律师补充:
对于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案件,由正在审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 管辖。该案由为第三级案由。确定本案由时,应注意与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 纠纷的区别,因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而发生的损害赔偿纠纷,确定为本案由。适用该案由时,要注意区分与申 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区别。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判 决前,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因情况紧急 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在起诉前向 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且当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 将解除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