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司并购实质起始于上世纪90年代,政府为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公司治理,实行政企分开,减轻政府负担,将大批国有、集体企业低价转改制成为民营、私营企业。20世纪头10年,纯商业目的的并购风潮从外资开始,外国资本通过并购境内公司逐渐渗入我国的各个经济领域。而近几年内资企业之间的并购风起云涌,除寻求更广阔发展空间外,并购更成了投资过程中避税的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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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公司并购形式有哪些?
刘瑞凤律师解答:
公司并购也称为企业兼并,投资者进行并购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获得目标公 司的资产、技术、经营权或市场等,一般以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权方式进行,也就是通常所称的“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并购是指在公司与公司或部门间通过以互换股票或这其他资源来获得进行公司与公司或者公司与部门间的控制权利的交换,使两个完全不同的整体间产生关联,最终产生利益共存的状态。说白点的就是给对方一些东西或者是钱然后将两个机构混在一起资源共享一起赚钱。
刘瑞凤律师补充:
并购可分为以下多种方式: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以股票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资产。用股票交换股票。债权转股权方式。间接控股,主要是战略投资者通过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来间接地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承债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以全部承担目标企业债权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无偿划拨,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国有股的持股单位直接将国有股在国有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划拨的行为。对于企业而言,仅仅实现对企业的并购是远远不够的,最后对目标企业的资源进行成功的整合和充分的调动,产生预期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