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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直接转让股权是否有效?_环球看点

2023-03-07 11:30:55 来源:法问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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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隐名股东直接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杨孝业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权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

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杨孝业律师补充:

隐名股东有权直接转让股权给受让人,股权转让合同有效,但股权转让手续根据受让人是否继续隐名而有所不同。受让人继续隐名,则需要受让人与显名股东之间建立新的契约关系。受让人要求显名,则需要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然后完成股权转让。受让人需注意的是,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是否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成为显名股东,以及是否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受让人可以要求隐名股东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知道其实际出资的材料和实际行使股东权利或公司股东对其实际行使股东权利未曾提出异议的材料。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过半数的其他股东知道其实际出资的事实,且对其实际行使股东权利未曾提出异议的,对实际出资人提出的登记为公司股东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标签: 隐名股东 股权转让 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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