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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是指哪些人?|今热点

2023-03-07 15:18:02 来源:法问

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行使查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职能。实务中,部分办案人员对 “公职人员” 的范围界定不清,在适用时容易产生混淆。因该概念事关政务处分和职务犯罪的正当性和严肃性,故厘清 “公职人员” 的范围已成为办案人员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

公职人员是指哪些人?

杨孝业律师解答:

“公权力”与“公职人员”是两个相对应的概念,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系公职人员,公职人员行使的权力系公权力。

公权力,应当是党和国家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对国家事务、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以及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时所履行的职能。公职人员既然是履行公权力的人员,就可以理解为代表国家从事公务的人员,代表国家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刑法》的规定中,称为“国家工作人员”。可见,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与公职人员的范围最为接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杨孝业律师补充:

公职人员未必都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监察法规定,公职人员必须是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公职人员履行公职的范围要比公务的范围广,因为公务活动的本质是与国家公共事务有关,而公职人员履行公职的范围则没有国家事务的限制。一些非国家性的社会性公共事务,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内集体事务的管理,虽然不能称之为从事公务,但依法属于监察法中履行公职的范围。

由于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均为“履行公职的人员”,而“履行公职的人员”未必全部是“国家工作人员”,监察对象一旦涉罪,就应该进一步甄别其在刑法中的具体身份,进而确定其涉嫌犯罪的具体罪名。

标签: 公职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 从事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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