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公司,当上一个有成就的老板,是很多人毕生的梦想,尤其是当代的社会青年,这种梦想特别的强烈,毕竟自己默默无闻,厚积薄发地学习了很多年,总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真正的出人头地,那么设立一个公司,需要的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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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设立一个公司,需要的程序有哪些?
刘福胜律师解答:
1、拟定公司名称(6个月有效期);
2、去工商局提出设立申请;
3、银行开户(名称为拟定公司名(筹)),并注入资金,大于等于注册资本;
4、提供银行回单、注资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司章程等,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注意,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达到10万元以上,所以3万元必须由多人注资);
5、将验资报告等资料交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等;
6、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刘福胜律师补充: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采用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制,可以使公司的名称在申请设立登记之前就具有合法性、确定性,从而有利于公司设立登记程序的顺利进行。股东缴纳出资并出具验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东的出资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资形式,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为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法律人格的认可,公司设立程序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即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