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
1、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因为这种“同居”具备了社会危害性,合法婚姻关系的相对方成为了受害者;
2、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财产和孩子,法院永远会考虑到保护其合法权益。
同居者明确知道了自己的同居关系可以通过起诉解决后,还需要知道起诉的流程,通常来说,起诉流程都大同小异,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流程如下:
1、首先要准备材料,包括对方身份信息,住所地,自己的身份证,民事起诉状等。
2、然后到法院立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第二种是双方都是无配偶者的,以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纠纷为由起诉,法院也会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3、法院受理立案后,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经审理后,法院会根据事实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