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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债务清偿的顺序?|焦点要闻

2023-03-08 11:28:53 来源:法问

人民法院对各类的民事案件十分重视和注重调解,各级法院和政府财政部门都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对同一标的物有多个债权的执行和顺序,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民法典的出台,对上述问题做了完美的解答。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妞网友咨询:

如何确定债务清偿的顺序?

张磊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五百六十一条对同一债权人负数个债务的履行顺序及单一债务履行顺序做了明确规定。民法典关于债务清偿顺序规定凸显了在合同中约定债务清偿顺序的重要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民法典做了有利于债务人的规定,即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因为债务的履行顺序,在司法实践中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因此民法典规定在债务人未作指定时,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务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担保相等,优先履行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按照债务到期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张磊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对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履行顺序做了明确规定。债权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予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先清偿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再清偿利息,最后清偿主债务。

标签: 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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