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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观天下!孳息和自然增值指什么?

2023-03-08 11:22:50 来源:法问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孳息和自然增值指什么?

张磊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孳息的归属】

天然孳息,由所有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①孳息是指原物的出产物或原物产生的收益。

②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或按照物的用法产生的出产物。如牧场挤出的牛奶,树上摘下的苹果,母猫生下的小猫等。这类收取出产物并不对原物造成根本性破坏的物为原物的天然孳息,如杀牛后切割下的牛肉因破坏了原物牛,所以牛肉不属于牛的天然孳息。

③法定孳息是指原物不使用原本的对价,因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如租金、利息。

自然增值是指因在夫妻未投入任何时间、智力、金钱、劳动等贡献,而仅因市场因素导致的财产增值。

张磊律师补充: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后购买房屋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所有权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部分应当作为房屋整体的一部分,增值部分随房屋分割而自然分割开来。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及增值应当视为双方共同对房屋投资的结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天然孳息 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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