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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保护在先申请原则?

2023-03-09 08:32:33 来源:法问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授予专利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是运用法律保护手段“跑马圈地”,独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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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什么是专利保护在先申请原则?

雷争名律师解答:

申请专利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同时也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人们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占据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市场空间,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如通过生产销售专利产品、转让专利技术、专利入股等方式获利)。

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雷争名律师补充:

同一件发明创造有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一般有两种处理原则。

一是先发明原则,即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不论谁先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最先完成发明的申请人。这种原则看似公平,却也有缺点,即很难确定谁最先完成发明。目前只有美国采取先发明原则。

二是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谁最先提出专利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请文件,谁就被授予该专利权。在该原则中,不计较谁先完成发明。该原则的好处在于简明易行,且有利于发明创造尽早地向公众公开。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先申请原则。

我国亦采用先申请原则。先申请原则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提出申请。按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专利局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标签: 专利申请 申请专利 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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