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是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尤其是遇到意外身故,还来不及立遗嘱,这种时候,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代位继承。
法妞网友咨询:
(相关资料图)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陈思文律师解答:
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会发生代位继承。此时应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情况,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
陈思文律师补充: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是公民私人财产顺利转移的重要法律依据。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立法技术的提升,我国的代位继承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17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死亡,则因继承已经开始,遗产已经为被代位继承人取得,只是尚未来得及分割遗产。此时,只发生转继承而无代位继承。
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被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依据遗嘱的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