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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关系,它是相对于合法的婚姻关系而言的,一般是指男女双方未进行婚姻登记而持续、稳定的一起生活所形成的关系。它可以划分出多种不同类型的同居,包括未婚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夫妻名义同居、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等。不同类型的同居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会有所差异的。
法妞网友咨询:
同居期间财产及债务如何处理?
冯荣尚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按照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分割。
冯荣尚律师补充:
同居期间的债务也可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是指是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比如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同居一方借钱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支出,或者生产投入,比如借钱付房租,购置家具,购买运营车辆等,这些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债务是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事由所产生,那么就属于个人债务了,应该由个人的财产来清偿。
就是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一方个人所欠下的债务,由该方个人负责偿还;对于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双方可以协商负担的比例和方法,协商不成的,可按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偿还。
分手协议是双方内部的约定,通常债权人无法知情,因此,这个分手协议对善意的债权人来说是无效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就共同债务向双方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