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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居住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2023-03-09 15:16:59 来源:法问

房子一般大家比较了解的是房子的产权、所有权,除此之外,房屋还有一项居住权,在民法典实施后对房屋居住权有新的明确规定。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关于房屋居住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冯荣尚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房屋居住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冯荣尚律师补充: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冯荣尚律师结语:

在生活中,往往因为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对房产的分割上有较大的争议时,我们就多了使用居住权解决问题的方式,比如说,一个人拥有所有权,同时,他可以通过合同或者调解方案为另外一人设立居住权,他可以一直住到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自己去世,这样就非常有利于家庭当中涉及房产析产问题的解决。设立居住权对近年来讨论火热的以房养老提供了法律保障,老年人可以将房产变现来改善生活的同时,在房产上给自己设立居住权,让自己晚年生活没有后顾之忧。

标签: 三百六十 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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