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看守所意味着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只有三类人会“呆”在看守所:一是被刑事拘留的;二是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三是被判刑后,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
法妞网友咨询:
进了看守所还可能放出来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李响律师解答:
“拘留”、“逮捕”是五种强制措施里最严厉的两种。比如拘留是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比如逮捕是针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说明一旦被拘留、逮捕,就是有相当的证据指证你犯罪了,大部分人想“翻案”或逃脱法律制裁是不可能的。
另外,说明一点,被治安处罚及扰乱法院民事、行政、执行等诉讼活动而被拘留的,都会关押在拘留所,与看守所没有关系。
进了看守所后,如果嫌疑人家属什么都不做,那么放出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侦查机关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将嫌疑人拘留的。
进了看守所之后,嫌疑人通常涉及刑事犯罪,这时候想要放出来,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保释,取保候审需要申请,如果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放出来。
李响律师补充:
看守所是一个独立机关,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执行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执行场所。当然,看守所也有可能是刑罚的执行场所,如果被告人被判有罪后,剩余刑期在六个月以下的,那么便会在看守所内继续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