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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点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怎么认定的?

2023-03-09 18:41:07 来源:法问


(相关资料图)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信息传播速度加快,我们个人的信息经常面临被泄露的危险,侵犯个人信息犯罪也越来越多。

法妞网友咨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怎么认定的?

刘伟律师解答:

公民个人信息即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是与公民个人密切相关的、其不愿被特定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所知悉的信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09年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加入了我国刑法,15年刑修九又进行了大改。修改后的这个罪名最高刑期达到了7年,同时犯罪主体也改成了一般主体:也就是说普通人,都可能涉嫌这个罪名。刑法修正案(九)将犯罪主体扩大到一般主体,而不仅局限于刑法规定的国家机关、金融、电信、交通、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倒卖客户个人信息的房屋中介、从网上购买潜在客户联系方式的各行业销售人员,甚至于掌握客户财产信息的银行工作人员、可以查询到公民个人信息的公安机关民警等等,都可能成为这个罪名的犯罪主体。

刘伟律师补充:

涉案的公民个人信息一般数量较大,犯罪嫌疑人一般通过电子数据形式打包进行发送,不排除少数情况下存在信息重复,比如针对同一信息对象并存“姓名+住址”“姓名+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等数条信息,但要求做到完全去重较为困难。另外,对于信息的真实性也难以一一核实。假如要求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一个个打电话联系权利人核实公民个人信息的做法,明显不合适。基于此,司法解释规定:对批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根据查获的数量直接认定,但是有证据证明信息不真实或者重复的除外。

警方提示,对于来源不明的链接、网站等,请谨慎填写个人信息,谨慎下载、使用来源不明的手机APP。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非法获取和使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标签: 个人信息 犯罪主体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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