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实践中,有不少房子带有院落或有一些很大的空地,尤其在农村,大部分都是独门独院,那么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大部分都不给予补偿或者按照每亩地多少钱来计算补偿,这样势必导致被拆迁人大部分的院落得不到补偿或者得到很少的补偿,那么院落或者空地是否应该有补偿么?如果有,法律上应该怎么补偿呢?相信这是大多数被拆迁人所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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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院落空地面积在拆迁时有补偿吗?
刘伟律师解答: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刘伟律师补充: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有明确的规定,在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的时候,要给予被征收人公平的补偿。而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款,不能低于征收公告时同类房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院落、空地属于其他土地,所以可以参照耕地的补偿费用规定。
而房屋的价值需要有专业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有权利申请再次评估。如果第二次的结果还是不满意的话,还能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制定内容,要公开征求意见。
这些规定都保障着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着房屋征收能够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