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己的财产,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处分的。可以转让或者赠与给他人,房屋属于不动产,如果要进行赠与的话,是需要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的。那么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吗,赠与的房产能不能撤销?
法妞网友咨询:
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吗?
(资料图)
江波律师解答: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系无偿单务合同,受赠人为纯获利益者,因此法律赋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产属于不动产,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转移,法律有更严格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因此,赠与的房产需要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一经登记,赠与人便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赠与的房产是可以要回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权利转移之前;
2、非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3、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4、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江波律师补充: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63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受到除斥期间的限制,如果真的发生了上述法定撤销的事由,必须记住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