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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2023-03-10 08:19:46 来源:法问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很多原本没有没有的犯罪出现在了我们的生活中,就像在现代社会出现的职务侵占罪,这是以前不存在的一种罪名。那么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多少,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张雷律师解答: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客观罪行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其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的行为,或者将合法占有的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侵占行为的本质属性是:“变合法占有为非法所有”。拒不退还、拒不交出,可以概括为拒不交还,是物的主人或者有关机关要求行为人退还或者交出而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返还义务。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单位财产论。客观罪行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行为人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张雷律师补充: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侵占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侵占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侵占罪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标签: 职务侵占罪 占为己有 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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