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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财产继承权有哪些要注意的?

2023-03-10 08:30:43 来源:法问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放弃财产继承权有哪些要注意的?

张雷律师解答:

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拒绝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在继承开始之后,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继承遗产还是放弃继承权。如果是放弃继承权的话,则就相应地丧失了此次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法定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也可以在继承开始前提出,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后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张雷律师补充:

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标签: 放弃继承权 继承开始 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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