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存在很多“挂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有的合作关系/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但未进行变更登记,有的和公司自始没有实质工作关系,出于情面代替他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重大,“挂名”法定代表人应采取措施,确保在必要时能够免责、“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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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挂名法人代表如何免责?
韦勇律师解答:
公司作为民法上一个独立的实体,以自有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法人代表只是对外代表公司,所有民事上的责任都是由公司来承担,而不是由法人代表承担,当然,自己有过错的除外。但是,如果出了刑事责任,涉嫌单位犯罪的话,挂名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这个公司出了什么问题,被查到后,首问责任人就是法定代表人。
当然,不是说要承担全部责任。例如《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如果你和公司之间关联不大,也没有参与经营,最好尽早退出,以免被人当做替罪羊,得不偿失。另外可以通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协议的方式来控制风险。
韦勇律师补充:
1、如您已担任或将要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要求公司及全体股东与您签署协议,表明您并未在公司工作和投资,与公司无实质关联性,公司经营相关法律责任与您无关,在您要求变更的时候公司及股东应配合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取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执行董事签署决议/决定,免去您的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任股东或其他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以备未来工商变更登记或诉讼使用。
3、如您已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公司或股东不同意出具上述文件,您应搜集不存在上述实质关联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4、如公司或股东存在恶意或风险行为,您应拒绝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做出意思表示,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在文件上签字、提供身份证明或向第三方做出答复、说明或做出其他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