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存在着因为工程发包人的各种原因而导致的工程停工现象,如发包人拖欠工资,没有按时提供原材料等,那么,工程停工后怎样索赔?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工程停工后怎样索赔?
张从弟律师解答:
工程如果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无论停工多长时间,只要造成承包人损失的,承包人都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发包人原因致工程停建、缓建的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够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承包人要充分利用合同签证条款中“逾期视为认可”的规定保护自己的权利。比如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规定,合同通用条款23.4条:承包人应当在价款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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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从弟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张从弟律师结语:
所有的签证联系单,只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书面向发包人或者工程师提出,逾期不回复,均视为认可。所以承包人要做的工作,第一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签证单;第二要送达。要有承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签收单。碰到发包人不收怎么办?承包人可以用挂号信、公证送达、律师见证送达等方式送达签证联系单。只要是法律意义上的送达,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给予承包人书面的意见,发包人将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