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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点:公证过的赠与合同能够随意撤销吗?

2023-03-12 15:14:06 来源:法问

赠与合同的撤销一般可分为两种,即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的无偿行为。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所以大陆法系各国和地区民法典普遍许可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成立后可撤销赠与。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

公证过的赠与合同能够随意撤销吗?

石江超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8条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石江超律师补充: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因此,为均衡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赠与合同的立法中,立法者都尽可能采取措施优遇赠与人。所以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即使未交付赠与物,赠与人也不能撤销该赠与。

赠与具有相当的社会意义:赠与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财富平衡分配;另一方面,赠与可以沟通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进而融洽社会气氛,减少社会矛盾。立法者都尽可能采取措施优遇赠与人,但是也有例外。

如果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石江超律师结语:

赠与人依法撤销赠与的权利,是法律对赠与人加以保护的重要内容。当受赠人对赠与人有加害行为或者其他忘恩负义行为时,赠与人一定要尽早确定赠与关系的去留,在法律规定期间行使撤销权,以免撤销权消灭后自身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标签: 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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